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列》、《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文件。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于晓宁
地理位置: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
3.2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
挤出废气、高温密炼废气、动态全硫化废气经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主要成分为VOCs。
上料、混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主要成分为颗粒物。
(2)废水:
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企业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企业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企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托盘外售,TPV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
危险废物:废弃包装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3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