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济宁市济州印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配套(EPC)项目部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15:00******集团集采平台网址:******)。PDF格式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95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透水 | m3 | 45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5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5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细石 | m3 | 5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25、S4 | m3 | 5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60灌浆料高强型膨胀砼 | m3 | 20 |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竞价响应人所报价格应为综合考虑后的固定价格,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而调整混凝土价格。
1.1、卖方所报综合单价中应包含泵送,若买方或部分商品混凝土不需要卖方提供此部分服务,则此部分单价不计入结算单价中。
2、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以买方提交计划要求时间为准,与主体结构工程工期相配套。如有需要泵送则买方提前24小时向卖方提报。
3、交货地点:济宁******街道,金宇路以北、济安桥路以西、任城大道以南、济水大道以东。)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质量严格执行《普通混凝土配比设计工程》(JGJ55)、《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T104)等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2)商品混凝土进场后,买方对混凝土数量进行核实检验。对混凝数量进行过磅检验。混凝土过磅偏差的正常范围应控制在±2%以内,混凝土偏差在±2%以内(含±2%)时按照卖方送货单数量为准;偏差大于2%时,按卖方送货单数量为准;偏差小于-2%时,按实收数量为准”。
(3)买方人员及相关部门对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卖方对货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因货物质量问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买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质量问题,买方在2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买卖双方共同确认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等共同确认责任。属于买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属于卖方供货质量责任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全部损失。
(5)透水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抗压强度(28d)≥20MPa,弯拉强度(28d)≥2.5MPa,有效孔隙率>15%,透水系数不小于0.5mm/s。连续孔隙率不小于10%。抗冻性指标:25次冻融循环后抗压强度损失率不大于20%,质量损失率不大于5%,透水砼材料中应加入增强料保证结构强度。其他材料指标符合《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2009)中相关要求。
5、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1、竞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预拌混凝土资格证明。
6.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竞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6.5、竞价响应人应具有混凝土的供货业绩,近3年内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6.6、竞价响应人拌合站位置距离项目工地运距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及相关资料,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需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付款条件;
先货后款,无预付款,买卖双方每月15日对账,对账周期为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对账经双方确认后卖方在当月30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返还。
10、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损坏通知,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型号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有限公司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中标后签订的采购合同为电子合同,投标人需通过中国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网址:******/web/index)完成线上签订。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经理电话******06-11。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强
联系方式:0431-******(转 8217)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0431-******(转 8217)
邮箱:******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