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有限公司”受“******公安局”委托,拟对“乐山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健康检查(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GC(2025)21号。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健康检查(第二次)。
3.采购人:******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公共资源交易(四川)招标采购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特殊条件:
******医院具有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诊疗科目含放射诊断或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可,提供证书复印件。
7.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 25 日至2025年7 月 31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截图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7@qq.com。
注: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发送到报名邮箱,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注:(1)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磋商文件若有更正通知,将在“公共资源交易(四川)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因供应商自身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 月 4 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8月 4 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406号三楼(望月轩茶楼楼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安局
地 ******公安局
联 系 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406号3楼
联 系 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