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聚合硫酸铁(液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J******01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9-30 22:51: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9-30 22:51:22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聚合硫酸铁(液体)采购项目。(2)供货期限:供货期半年或供应量达到招标数量。(3)供货要求:各水质净化厂分别位于包头市各区,供货时需要按照各厂实际情况供货。(4)药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本合同相关约定,供货的产品质量应优于本次招标过程中对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且符合《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GB/T14591-2016)一等品液体中的指标要求。项目指标(液体)参考标准全铁的质量分数/%≥11《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GB/T14591-2016)一等品指标还原性物质(以Fe2+计)/%≤0.10盐基度/%8.0-16.0pH值1.5-3.0密度(20℃)/(g/cm3)≥1.45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砷(As)的质量分数/%≤0.0001铅(Pb)的质量分数/%≤0.0002镉(Cd)的质量分数/%≤0.00005汞(Hg)的质量分数/%≤0.00001铬(Cr)的质量分数/%≤0.0005总氮(TN)的质量分数/%≤0.5总磷(TP)的质量分数/%≤0.5总磷(TP)去除率/%参考实际投加实验结果(5)为保证后续使用过程中药剂质控、品控达到我公司要求,我公司将对每批次药剂留样、抽检,若当批次药剂不符合要求药剂质量标准的(中标时药剂实验数据±10%范围内),将拒付三次(含当次)药剂费用。(6)当各污水厂受到异常进水冲击时,投标方需及时调整药剂,确保投加量稳定。2、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南郊污水处理厂,计划年使用量2800吨,年费用约为196万元;第二标段:万水泉水质净化厂、东郊水质净化厂和再生水厂,计划年使用量约为2300吨/年,年费用约为161万元。第三标段:北郊水质净化厂、九原水质净化厂和东河东水质净化厂,计划年使用量约为2100吨/年,年费用约为147万元。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二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具有第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但不具有第三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三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招标部)。获取方法: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参与多个标段,则资料及样品份数按标段提供。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药剂检测报告;(4)“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5)药剂样品应为5份,每份不少于100mL,以备实验失败后另行实验(样品应使用透明密封塑料瓶体盛装,不得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明显标记),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编号封存;(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及单位地址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三、平台服务费: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⑴场所服务项目中心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成交金额的1‰元”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⑵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