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有限公司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造林绿化项目
清徐县东于镇闫庄村西420m处的荒沟内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挡矸墙、截洪沟、排水涵管、竖井(分期)、消力池、截排水工程、底部防渗工程、防自燃工程、封场生态恢复工程等。
一、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道路、场内道路须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避免车辆沿路抛洒;出场时须对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按照设计要求的分区分块运行,减少填埋过程的工作面;矸石填充时严格落实由沟口到沟尾、由下至上分层填充作业方式做到即堆即压;矸石在装卸、压实、覆土等过程中须定时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矸汽车卸料时动作须缓慢,避免卸料过猛;当矸石填充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覆土。暂存表土和场地内易起尘的物料要采用苫布苫盖,防止起尘和水土流失。加强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施工机械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单中国四标准,并严格遵守《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用于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管理站旁须设旱厕,定期清掏;设备冲洗水经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季时,复垦区上游及周边汇水通过截排水沟和排水涵洞排出场外。
三、着力推进土壤环境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做好底部防渗层、顶部封闭层、洗车平台及渗滤液收集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加强场地排水管理维护、定期进行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发现超标现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扎实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途径村庄时减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切实施行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乱堆乱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强化实施生态环境防护措施。施工前须对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排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作业方式。施工前须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在雨季到来之前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前期剥离的表土妥善保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填充完成后,须对顶部平台、马道及边坡进行覆土;顶部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马道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和园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进场道路留作后期植被养护道路,道路两侧须设置绿化带。复垦完成后由你公司负责巡护管护,根据当地情况、气候、季节等的变化,及时、适量的对复垦区植被进行补水;在生态恢复前期须采取必要的扶正和支柱措施,后期须定期巡检,对死亡的树木进行补植补种,确保区域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已开展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