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监管工作,坚决纠治国企领域“靠企吃企”突出问题,切实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完善治理体系,现公开征集绥芬河市国有企业“靠企吃企”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线索受理范围
(一)“设租寻租”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在招标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租赁、产品销售、投资合作、信贷担保、资源发包过程中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二)“套取挪用”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在履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等职责过程中套取公款、挪用资金、私分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
(三)“亦官亦商”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违规收受干股、隐名入股、代为持股、技术入股、突击入股、搞期权腐败等突出问题。
(四)“同业关联”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本人或纵容默许亲友成立影子公司违规违法经营同类营业,以及与本单位及本单位关联企业开展业务往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突出问题。
(五)“跨境腐败”方面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监管漏洞,在境外投资经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吞国有资产、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六)“违规用人”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在人员招聘、工作调转、职务晋升等方面搞团团伙伙、码头文化,搞“近亲繁殖”“萝卜招聘”,搞突击提拔、“提钱进步”等突出问题。
(七)“薪酬乱象”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违规自定薪酬、滥发津贴补贴、超标准发放绩效奖金、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违规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等突出问题。
(八)“违规吃喝”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借公务接待、考察调研、出差培训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违规“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属”以及变相接受“二次接待”等突出问题。
(九)“公款旅游”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以调研、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绕道旅游,向下级企业违规摊派公务差旅费用等突出问题。
(十)“送礼歪风”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等财物,以及以伴手礼、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赠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
(十一)“违规核销”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公务费用,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物私用等突出问题。
(十二)“损公肥私”方面问题线索。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岗位便利或管理漏洞实施的吃拿卡要、损公肥私、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其他“靠企吃企”行为。
(十三)“机制漏洞”等其他方面问题线索,重点整治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不健全、内控管理薄弱、业务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二、受理方式
征集线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受 理 时 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线索征集电话:******
线索征集邮箱:******
******办公室(绥芬河市迎新街57号502室)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线索提供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
(二)线索提供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财政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线索提供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来源:******财政局
撰稿:李云峰
校对:王刚
一审:艾龙飞
二审:赵汝泰
三审:郑可欣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