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
招标项目类型: |
市政 |
招标项目编号: |
E************00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申报责任人: |
******有限公司 |
建立时间: |
2025-06-20 |
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58号),就有关事项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本工程为市政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的是土建施工员2个,是否要改为市政施工员?
答复:是,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第3.1.8条款中的内容“土建施工员2人”修改为“市政工程施工员2人”。
2、预算编制说明中的“金属构件运输,运距按10km包干计算”不合理,请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预算编制已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金属构件运输的运距。
3、预算编制说明中的“土石方外运运距按5km包干计算”不合理,请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土石方外运运距已结合本工程工地现场实际情况,并踏勘周边多个土石方外运弃土点后合理确定。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中的“附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按本补充通知“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进行修正。
三、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附表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如涉及请打√ | 具体部位及规模 | 备注 |
一、基坑工程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 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生化池(开挖深度2~4m)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 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 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二沉池(开挖深度2m)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 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生化池、加药间及反冲洗车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一)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 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采用矿 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七、其它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 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 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深度处理池(开挖深度5~6m)、加药间及反冲洗车间(局部开挖深度8m)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 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 及以上。 | √ | 深度处理池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 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二)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 200m 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 200m 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一)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 150m 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 20m 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 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 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七、其它 | | | |
(一)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二)跨度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或跨度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三)开挖深度 16m 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五)重量1000kN 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 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