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评估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成效,确保除治质量,客观公正评价各乡(镇)场、国有林场及防治服务公司的工作成效,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4〕78号)及《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广府办字〔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效验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9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79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顺化渡127号,邮编344900.
附件:1.《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效验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林业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
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
成效验收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评估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成效,确保除治质量,客观公正评价各乡(镇)场、国有林场及防治服务公司(以下简称“除治单位”)的工作成效,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4〕78号)及《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广府办字〔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年度除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
承担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各乡(镇)场及第三方综合防治服务公司。
二、评价内容
对照年度除治工作方案,全面考核除治任******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社会化防治公司施工情况,检疫封锁情况及宣传情况等。
三、疫木清理成效评价
本次评价工作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要方式,同时结合听取汇报和查阅相关资料,采取乡镇自查+第三方监理验收+县级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数据真实、验收公正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评估各责任单位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评价方式
(1)************林业局〈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字〔2025〕6******林业局在收到乡镇(场)的书面验收申请后,将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对各乡镇(场)的除治承包单位进行核查验收。
(2)******林业局技术人员与被抽取验收小班所在乡镇(场)的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复核组。复核组从第三方监理公司已验收的小班中随机抽取5%的小班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第三方监理公司验收结果的准确性与合格情况,确保验收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二)评价时间及整改期限
(1)评价时间
本次评价采取集中检查验收方式,由各除治单位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逾期不申请检查验收的单位,本年度除治工作按不合格处理。第三方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时间暂定为2025年 月 日至2025******林业局复核验收时间在8月底之前结束。(具体验收时间以政府批复为准)
(2)整改期限
各责任单位须在收到整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需经乡镇/******林业局有害生物防治股。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的,相关验收小班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纳入复验范围。
(三)评价方法
(1) 数据确认与上报******林业局备案。
(2) 抽查范围与比例:
疫木清理:对各乡镇(场)在集中除治期内实际开展除治的小班,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采用四舍五入进位法计算抽查数量),确保覆盖所有参与除治的公司。
打孔注药:对综合防治服务公司实施的打孔注药工作,按实施打孔注药小班20%的比例抽取,对被抽取小班内实施打孔注药松树进行全查,由第三方监理公司全程验收。
抽查方式:第三方监理******林业局复核组独立随机抽取。全过程实施痕迹化管理,抽样记录完整存档,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抽样程序公开公正。
(四)检查验收内容
除治数量验收:各乡镇场的最终采伐株数以经乡镇(场)、除治承包公司和第三方监理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广昌县病(枯)死松树除治项目验收申请表》中载明的验收合格株数为准。
(1) 除治质量验收:
按照“510·清干净”技术标准,现场查验病枯死松树是否清理完成、是否完全焚烧、直径1公分以上的枝桠是否清理彻底、伐桩是否达到技术要求。
乡镇(场)除治质量合格率的计算方式为:合格率 = 验收合格的小班数量 ÷ 实际验收小班总数。
(2) 疫木管控验收:
检查疫木是否流失到涉木企业、农户等场所。检查全县所有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农户疫木、薪材清理的检查验收工作按以下方式开展:检查验收小组在实地检查过程中,随机抽查小班附近3-5户农户,核查其家中疫木、疫枝的清理情况。同时,在检查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查沿线若干户农户,进一步核实疫木、疫枝的清理成效,确保清理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3) 打孔注药质量
现场检查打孔注药松树,查看注药对象、操作规范、标识标牌设置等情况,此项工作于6月中旬完成。
1. 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1)除治质量的认定:根据《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附件1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2)打孔注药质量:通过无人机和人工踏查的方式,精准核查打孔注药成活率,已打孔注药的松树成活率低于合同规定的视为不合格,此项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2. 合格率计算。
(1)小班合格率:乡镇(场)的除治质量合格率 = 检查验收合格的小班总数 ÷ 检查验收小班总数;
每个小班总分为100分,山场除治质量扣分为合计累计扣分,参照市级评分标准低于90分为不合格小班,小班合格率为零分。
(2)工程款支付依据:根据县级验收小班合格率与乡镇自查三方共同确认的采伐株数为支付项目工程价款依据。
四、年度成效评价
根据广昌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乡镇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广林防指字〔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秋季普查数据、年度目标任务指标,评价各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治组织管理情况和年度防治方案执行情况,并对照上年度集中除治时期确认的除治株数,评价本年度防治成效。
五、评价结果运用
1、评价实行100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评价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在80(含)—89分之间的为良好,在70(含)—80分之间的为合格,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防治服务公司考核结果纳入到乡镇的考核结果中。评价结果将作为财政除治款和评优评先挂钩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县林长制考核相关指标的内容。
2、根据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除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合格小班所有问题整改(上报问题整改前、中、后图片),经第三方验收公司现场验收,重新提交质量评定合格的验收成果材料,经乡(镇)场领导签字确认。
3、如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核查合格率仍不达标,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或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将该乡镇纳入重点管理。
附件:1.广昌县病(枯)死松树除治项目验收申请表
2.广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检查验收单
3.广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株数核查验收表(样表)
4.松材线虫病除治疫点房前屋后检查验收评定表
5.打孔注药项目检查记录表
6.乡镇(场)疫木集中除害点检查验收表
7.各乡(镇)场自评材料清单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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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病(枯)死松树除治项目验收申请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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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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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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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和施工单位自查评定 | 本公司通过招标程序取得的 乡(镇)2024-2025年度病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项目 标段病枯死松树清除工作的施工承包权。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枯死松树清理除治 小班 株,经自查验收全部合格,特请求乡镇及县林业主管部门予以核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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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验收日期 | 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 监理单位: 监理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 检查验收意见 | 经乡(镇)政府组织人员按技术标准开展检查验收,该项目验收合格,并督促完成了全面问题整改,同意上报县级核查验收。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2:广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检查验收单
检查位置: 乡(镇、场) 村,二调小班号 总分:
评分对象: 年 月 日
检查类目 | 检查项目 | 评分标准 | 扣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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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木伐除 情况 | 清理技术 对象 | 小班内和小班毗邻区内是否有成片发现未清理枯死松木每株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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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内存在团状、簇状集中未清理的死树,每发现1处扣10分。(“封”的小班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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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与疫木除治无关的其他树木(含松活立木),每发现一株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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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治山场树枝散乱未处理或者病枯死树砍倒不处理的,整个作业小班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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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木处理 情况 | 伐桩处理 | 伐桩高度离地(上坡面)不得超过5厘米,超过视为不合格,每发现一个扣1分。伐桩高于15厘米,每发现1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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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桩截面未钉标识牌,每发现一个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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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伐桩充当今年伐桩,弄虚作假的伐桩视为不合格株数,每发现一个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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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处理 | 全部搬运下山运输至定点除害点集中粉碎无害化处理或山场就地焚烧,每发现1段遗留在山上扣0.5分,拢堆没有除害处理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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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丫处理 | 小班内每发现直径1—5厘米枝丫遗留在山上每根扣0.1分,段木或者木梢小头直径大于5—10厘米,发现一段扣0.3分,20平方米内有5根小头直径大于5cm的段木或木梢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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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点 情况 | 焚烧程度 | 主干须完全碳化,未完全碳化每段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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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丫未完全碳化每段扣0.1分。枝丫材小头1厘米以上未完全碳化每段扣0.1分,5根枝丫5厘米以上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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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拢堆未处理,每发现2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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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房前屋后疫木遗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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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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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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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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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监理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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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 乡镇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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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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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株数核查验收表(样表) |
乡镇、场: 村: 小班号: 检查时间: 评分对象: |
序号 | 小班号 | 核查株树 | 核查有效株数 | 扣除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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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签字): |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
备注:填写完成请交予验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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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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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除治疫点房前屋后检查验收评定表 |
评分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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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乡、村、小地名) | 小班号 | 现场问题描述 | 备注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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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 | 评分对象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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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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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孔注药项目检查记录表 |
检查时间: |
| 小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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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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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号 | 胸径(cm) | 注药量 | 注药部位是否合格 | 是否拔瓶 | 是否瓶塞 | 地上是否散落药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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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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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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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 乡镇(场)疫木集中除害点检查验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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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点名称 | 检查时间 | 现场问题描述 | 备注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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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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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乡镇(场)自评材料清单
一、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与村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2、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成立相关文件;
3、纳入政府考核相关佐证文件;
4、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部署相关文件;
5、召开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会议佐证材料。
二、2024-2025年度除治方案
三、除治监管落实情况
1、监管机制、监管落实、监管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2、开展疫木除治督查相关佐证材料;
3、通报文件。
四、资金下拨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开展相关佐证材料
六、宣传培训照片及文件
七、档案管理
1、疫情发生小班数据库及分布图;
2、除治、打孔注药档案等。
八、除治公司(专业队)资质、监管、培训、施工安全管理等佐证材料
九、监理公司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佐证材料
十、打孔注药公司打孔注药档案,包括打孔注药对象、时间、地点、注药量等佐证材料
十一、乡镇场自评报告,自评打分
附件2
《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效验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就《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效验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松材线虫病是严重危害松树资源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为科学评估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成效,确保防治资金使用效益,压实各乡镇(场)及防治服务公司主体责任,依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林生发〔2024〕78号)和《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广府办字〔2025〕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本《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2.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3. 《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
4.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5.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林生发〔2024〕78号) 【】
6. 《广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广府办字〔2025〕6号)
三、起草过程
******林业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工作安排,在总结往年防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除治工作实际,起草了《******财政局、审计局、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确保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主要内容说明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价对象:明确为承担防治任务的各乡镇(场)及第三方防治服务公司。 【】
2. 评价内容:涵盖除治任务完成、疫木清理、除害处理、监管措施、检疫封锁、宣传等方面。 【】
3. 评价方式与程序:采用乡镇自查、第三方监理验收、县级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数据真实、过程公正。 【】
4. 时间安排与整改机制:明确验收时间节点和整改期限,强化责任落实。 【】
5. 评价标准与结果运用:实行百分制评分,分等级评定,结果与资金支付、评优评先及林长制考核挂钩。 【】
6. 附件清单:提供各类验收表格和材料清单,规范验收流程。
五、征求意见情况
******人民政府、旴江生态林场、翠雷山垦殖场、财政局、审计局及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各方均反馈无修改意见。现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提出宝贵建议。
******林业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