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GSZ-2025-226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莆田公司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价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3.8.2.3 评分标准——(2)技术部分PT(满分25分)——(8)距离 根据供应商经营场所(维修地点)与采购人办公地点的最近行车路线的,供应商维修场所所在地给采购人提供的便捷性评分:供应商所在地离采购人办公地点(以采购公告上采购人地址为起点)行驶距离在 3 公里以内(含)得 5 分,5 公里≥ 行驶距离>3 公里得 3 分,行驶距离>5 公里得 1 分。 注:供应商应提供通过百度地图导航功能进行测量并截取行驶路线、距离(以采购公告上采购人地址为起点)等相关信息的导航完整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修改为:(8)距离 根据供应商经营场所(维修地点)与采购人办公地点的最近行车路线的,供应商维修场所所在地给采购人提供的便捷性评分:供应商所在地离采购人办公地点(以采购公告上采购人地址为起点)行驶距离在 3 公里以内(含)得 5 分,5 公里≥ 行驶距离>3 公里得 3 分,行驶距离>5 公里得 1 分。 注:供应商应提供通过百度地图导航功能进行测量并截取行驶路线、距离(以莆田西收费站(木兰溪大桥出口)为起点)等相关信息的导航完整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价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供应商自行查阅和下载,由供应商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供应商。请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高速公路大院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